2019年11月9日,“文娱产业纠纷新形态与仲裁解决机制研讨会暨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合作签约仪式”成功在京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委会协办。共有100多位仲裁员、律师、学者以及相关文娱法律人士共同参加了本次盛典。【众乐乐娱乐法】作为会议的直播平台为本次活动助力添彩。
(从左到右依次为:胡占全、尹通、李颖、尤小刚、王金涛、慕钦、张明君、马丽丽、田集耕)
(参会现场)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尤小刚会长)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金涛)
研讨会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尤小刚会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金涛先生做开幕致辞。尤小刚会长对影视行业的现状作了深刻剖析,总结分析了近年来影视行业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对本次论坛和签约仪式予以高度评价,王金涛秘书长同样也传达了对本次签约仪式及本次论坛顺利开展的殷切期望。两位领导的精彩致辞,为本次研讨会奠定了良好的基调。
主题发言首先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立法专家顾问薛军教授进行演讲,薛教授以《经纪合同中“人设条款”效力问题》为题,探讨了艺人经纪合同中较为普遍的 “人设”条款的效力问题。
(薛军教授:《经纪合同中“人设条款”效力问题》)
接下来,由资深仲裁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杨光先生发言,杨会长用其独特的视角带来以《文娱产业案件审理的逻辑思考》为题的演讲,他表示仲裁案件应围绕仲裁请求,深度、多维、妥当地进行论证,需建立逻辑论证的体系。
(杨光:《文娱产业案件审理的逻辑思考》)
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案件处高级顾问尹通先生分享了对《仲裁特有程序与影视纠纷解决的结合》的看法,他首先概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近年受理影视文化案件的基本情况,接着分析了影视文化案件的实际问题及类型化,进而指出影视争议解决痛点难点的应对之道,最后阐述了影视争议审理思路与理念。
(尹通:《仲裁特有程序与影视纠纷解决的结合》)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中国事务专家调解员田集耕律师结合其在仲裁和文娱产业丰富的经历,探讨了《关于影视投资中公平性的仲裁实践》,他指出技术的进步以及新兴娱乐市场的兴起也让“影视”一词的含义也相较以前变的更为广泛,越来越多的以类电影手法制作的作品也被纳入影视的范畴内,因此具有保密性、时效性、专业性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调解和裁决相结合的仲裁制度更适合影视行业的纠纷解决。
(田集耕:《关于影视投资中公平性的仲裁实践》)
阿里文娱法务部诉讼负责人、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颖女士分享了《影视合同纠纷主要形态及仲裁优势》,她认为影视行业是一个风险多发的行业,伴随着演员限薪、劣迹艺人、税收风波、资本退潮及政府部门加强对内容和题材管理等风险,出现了大量不同类型的影视合同纠纷,并结合仲裁解决纠纷的优势对影视仲裁的发展寄予了期望。
(李颖:《影视合同纠纷主要形态及仲裁优势》)
民博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占全律师进行了以《影视纠纷类型面面观》为主题的演讲,分别探讨了影视娱乐权利链、影视娱乐行业纠纷案件类型、影视剧抄袭的认定、影视娱乐纠纷选择仲裁之优势等话题。
(胡占全:《影视纠纷类型面面观》)
以上各位嘉宾的发言得到了参会人员的好评,在与会者热烈的反响及积极的问答中,文娱产业纠纷新形态与仲裁解决机制主题演讲环节圆满结束。此次研讨会参会嘉宾都对影视文娱产业纠纷和仲裁相关法律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既有冲突,又有共鸣,既有深度,又有广度,既有批判,又有建议,在交流与争论中加深了对这些问题的理解,达到了会议预期目标,对于促进娱产业与仲裁解决机制的交流与探讨起到重要作用。
主题演讲结束后,“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合作签约仪式”正式启动,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尤小刚会长和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金涛上台,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书,标志着“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影视仲裁庭”正式成立。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合作签约仪式)
仲裁作为解决纠纷一项有效手段,在解决影视行业纠纷时与诉讼相比,有着天然的优势。首先仲裁高效、周期短,能更快地解决当事人的纠纷,这对于影视项目开发、艺人经纪合同等类型的纠纷非常必要。其次,仲裁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更有利于公众人物保护个人隐私。另外,仲裁员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一般都具备与所涉案件相关的专业知识,在解决影视行业这种需要较强专业知识的民事纠纷时,具有明显的优势。文娱产业和仲裁制度的结合不仅有迫切的需求,也已有良好的基础。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众乐乐娱乐法也将积极推动影视文化仲裁的专业化发展,尽我们所能彰显影视文化仲裁优势,吸纳更多行业专家,贡献有权威、覆盖全领域的影视文化仲裁队伍,促进影视文化的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法治化发展道路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