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直播和短视频行业构筑法律防线 ——互联网直播与短视频法律问题研讨会暨 第四届众乐乐娱乐法论坛成功举办 |
发布时间:2019-12-31 15:24:11 | 浏览次数: |
2019年12月20日,备受关注的“第四届众乐乐娱乐法论坛暨互联网直播与短视频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众乐乐娱乐法、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超级蜂巢、中国传媒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传媒新闻学院、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委员会、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平台等行业权威机构和专业服务平台联合主办。会议现场三百余人参加此次论坛,同时有近三千名观众通过众乐乐娱乐法平台的直播观看本次盛会。 本次会议众乐乐娱乐法创始人张明君、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党委书记薛永斌、超级蜂巢负责人王粟、超级蜂巢合作中心总经理王伟、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毅、北京市文创金服网络服务平台负责人李中秋等领导及嘉宾出席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聚焦直播和短视频行业热点,围绕“网红经纪”、“直播平台责任”、“短视频内容版权”、“行业监管”、“网红缴税”等核心话题,从多个角度和维度,对直播和短视频行业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并提出专业应对策略。本次论坛分为开幕致辞环节、联合倡议环节、网站上线环节、主题发言环节、闭门会议环节。 众乐乐娱乐法创始人兼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明君律师在开幕致辞中回顾了从1999年到2019年的时代关键词,从1999的“QQ诞生”到2019的“直播和短视频”,2009年成立的“君众”也陪伴着时代不断成长,众乐乐亦走过了三年,见证了娱乐法在中国由从潜水到复出,由抵制到逐步接纳。娱乐法需要团队,而众乐乐娱乐法始终以团队服务为特色,张明君律师表示,众乐乐娱乐法愿广纳人才,一起打造娱乐法梦之队,为娱乐行业提供高质量的发展服务。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有法律保驾护航的中国的文化娱乐产业必将大步前行。 (众乐乐创始人张明君致辞)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党委书记薛永斌先生指出在泛娱乐化时代,法律亦是非常重要的议题,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也要知法、懂法、用法。众乐乐娱乐法将娱乐和法律有效结合,体现了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担当,望众乐乐娱乐法能够为娱乐传媒界做出更好的榜样,让更多演艺界人士从中受益,从而将全民娱乐推向更规范的一个阶段。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党委书记薛永斌致辞) 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李中秋先生围绕关键词“服务”简要介绍了北京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以及“投贷奖”政策,李中秋先生表示,文创金服愿为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助力文化行业更好的发展。 (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李中秋致辞)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委员会张鸣山提出娱乐影视行业离不开法律的支持,法律是娱乐影视的强大保障,在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文化影视娱乐行业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委员会张鸣山致辞) 资深制片人梅子女士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在影视娱乐行业有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律师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祝愿君众律师事务所和众乐乐娱乐法越办越好,为影视行业保驾护航。 (资深制片人梅子致辞) 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刘毅先生指出直播和短视频既是行业前沿问题也是法律前沿问题,娱乐行业中,影视、音乐是“面子”,直播和短视频是“里子“,直播和短视频虽不属于娱乐法主流,但有着巨大产值,而且还解决了很多年轻人的就业问题。随着5G的到来,直播和短视频行业也将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但同时,也产生了很多传统部门法无法解决的问题,希望通过本次论坛,集思广益,碰出火花,为这个新兴领域做出更多法律上的贡献。 (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刘毅致辞) 北京市律师协会影视与娱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张志同先生认为本次论坛议题契合行业需求,作为法律工作者,希望通过今天的交流,为实务的难点找到出路,达成共识,希望影视娱乐和法律服务这两个行业能够携手共进,共同发展。 (北京市律师协会影视与娱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张志同致辞) 著名演员卢海华先生以行业从业人员的身份提出在影视娱乐行业想要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第一,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导向;第二,要有对梦想实现的实际创造力;第三,要有健全的自我法律意识,而众乐乐娱乐法就是一个有创造力、专业的平台。 (著名演员卢海华致辞) 超级蜂巢兼天洋科技集团负责人王粟女士提出直播和短视频是一种传播方式,可以链接电商、音乐、教育等众多领域,在发展过程中,行业如何进行监管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天的主题非常契合行业需求,希望能和各位一起探索直播和短视频行业规制,为行业注入正能量。 (超级蜂巢兼天洋科技集团负责人王粟致辞) 目前我国直播和短视频行业虽火热但乱象频出,作品侵权、带货产品质量、主播管理不规范、网红经纪解约、未成年人打赏等等各种问题都是急速蹿红的这个行业本身带来的弊端。为此众乐乐娱乐法联合超级蜂巢、北京影视娱乐法学会、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委员会等机构共同发出了《关于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行业规范发展倡议书》,北京天洋蜂巢科技合作中心总经理王伟先生宣读了倡议书,倡议单位代表张明君律师、张鸣山先生、王伟先生、李嘉先生、刘毅先生共同启动了倡议仪式。 第一,开展规范守法经营,传播正确价值观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共同抵制直播和短视频非法内容,传播正能量,传播真善美。 第二,坚守企业社会责任,自觉抵制危险内容,尽到对主播的安全保障义务,不生产和传播带有不安全因素的视频,对内容严格把关,做好提前审查义务。 第三,尊重原创作品版权,避免滥用避风港原则,履行版权保护责任,做到“先授权后使用、先授权后传播”。 第四,倡导直播诚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拒绝虚假宣传,做好有关商家的资质审核,建立直播带货诚信评价机制。 第五,提高主播入行门槛,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必要时可以要求持证上岗,规范网络主播队伍,提升整体行业素质,为用户带来更优质的内容。 本次联合倡议是行业自我规范和自我提升的一次良好实践,推动直播和短视频行业向着更加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市场监管与行业自律并重,将更加有效净化行业环境,改善市场秩序。 在本次论坛上,已经服务行业三年之久的法律服务平台——众乐乐娱乐法(www.lelelaw.com)迎来了重大改版升级。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张孟娟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了网站功能。 “众乐乐娱乐法网站”是国内首个垂直于影视的线上法律服务产品,2018成功入选《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全新升级改版的众乐乐娱乐法网站主要包括法律咨询、合同服务、政策法规、实务工具、专业培训五大功能板块,可为用户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在线合同起草、修订、审查服务;并集合律师多年积累经验,以有效案例、合同、司法大数据等内容为基础建立了娱乐法合同库、法规库,可在线查询32门类近300份文娱产业合同模板和1000多部行业法律法规。 众乐乐娱乐法作为国内首家影视法律风控平台,面向影视传媒娱乐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致力于探索文化产业的发展态势,建立一个视野融合、跨界合作的平台。相信在众乐乐娱乐法的服务下,能够为影视娱乐行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本次论坛共要求6位发言嘉宾,与会嘉宾围绕“网红经纪”、“直播平台责任”、“短视频内容版权”、“行业监管”、“网红缴税”等内容发表观点,为当前的行业发展和法律实践提出了众多思路与观点。 北京市文创产业“投贷奖”支持政策及文创金服金融服务推介 李嘉先生为大家介绍了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背景和运营情况,他指出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是在市财政局、市文资办、市文投集团指导下搭建的公共性、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是北京市文创产业“投贷奖”联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发挥北京市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满足文化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有效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所谓“投贷奖”即指股权投资机构为文化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金融机构为文化企业提供低利率、速度快的贷款;财政资金对文创企业在“投贷奖”体系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后进行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的贴息、贴租等奖励支持。李嘉先生还详细介绍了“投贷奖”政策下最新的资金支持标准、支持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时间等。最后他指出,北京文创金融网络服务平台愿开展系列线上线下服务,搭建面向文创企业的急政策、投融资服务、第三方服务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助力文化企业融资发展,打造文创金融生态圈。 与未来,握手言欢——电商生态新思维探讨 熊炜女士从三个方面讲到了直播与短视频发展的未来趋势。首先,她提出随着5G的发展,短视频营销必将引领潮流,但同时优质内容仍是核心竞争力,缺少优质内容,就会被大众淘汰。其次她指出短视频的商业潜力巨大,透过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即可实现多元变现。最后,熊炜女士表示峰悦科技愿从自身做起,用规范的法律角度,保护自己与客户,避免可能的风险,科学地挖掘产业技术与创新,为客户创造最直接的商业价值。未来,望拓展全媒体格局的新思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分析直播和短视频火热背后的时代背景以及法律问题 对于“网红为何这样红”的问题,朱巍副教授提到:首先,小镇经济时代的到来,小镇青年形成了巨大的流量,拼多多、快手、头条等app激活了小镇青年的购买力,小镇青年成为了互联网经济的主力军。其次,是分享经济的活跃,小镇青年作为粉丝粘性较高,网红通过分享粉丝人脉,商家即可直接对接用户,实现精准营销。朱巍副教授认为小镇青年是未来法律服务的主力军。 另外,朱巍副教授还提到直播和短视频行业的其他问题,比如主播和广告的关系、平台的主体责任问题等等。最后朱巍副教授还提到算法问题,他认为5G时代,物联会快速发展,“网红经济”在未来两年会急速衰落,互联网经济的主体也会从小镇青年变为一二线城市的青年。作为娱乐法律师,要跟上时代发展,不断学习。 MCN投资机会与风险提要 首先刘晓陈律师谈到MCN机构在中国的本土化,她指出目前MCN机构的基本业态是内容生产、营销推广、艺人经纪、电子商务四个方面。其次,刘晓陈律师认为,中国MCN机构有着非常立体化多渠道化的平台环境,有更大的空间和机会去提升打磨自己的核心竞争力。MCN机构最重要的就是变现能力和可持续性,当前以广告营销变现为主,但内容电商的潜力已在持续放大,MCN机构需要更加优质的资本扶持,帮助其在快车道上实现规模化发展。最后,刘晓陈律师从内容、政策、人、管理四个方面谈到MCN的常见风险。她认为MCN机构是一个新兴名词,但公司运营、人员管理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运营是保障MCN机构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前提,风险的预判和合理规制是保证MCN机构能够快车道超车但不翻车的前提,相信未来国产的MCN机构将会迎来巨大的发展,也引发新一轮的投资热潮。 主播经纪合约法律争议要点 杨珊律师从三个方面解读了主播经纪合约的法律争议要点:第一,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杨珊律师认为主播和经纪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看双方有无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意以及合同中是否有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她建议经纪公司签约时明确双方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从而避免一定的风险。第二,主播能否单方与经纪公司提前解约?杨珊律师指出公司同意解约的,主播需要支付违约金,公司不同意解约的,法院可能判决解约也可能要求继续履行。;第三,主播提前解约或违约支付违约金问题。杨珊律师通过总结案例分析出,法院判决主播解约违约金数额主要考量要素包括经纪公司的经济投入、经纪公司的预期利益损失、双方过错程度等等。最后,杨珊律师对主播解约后账号归属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的历史进程及其特点 郑宁副教授为大家梳理了从2005年到2019年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历程,提出网络视听的形态的多样化,未来也将有新的业态出现。郑宁副教授详细列举了从2003年到2019年有关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的法律法规。最后从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手段和监管责任四个方面总结了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的特点。她指出未来网络视听节目将会从监管走向合作治理、依法治理、智能治理。 本次论坛还针对大家最关注的议题设置了闭门会议,由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 在闭门会议上,大家畅所欲言,麦腾文化(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民斌先生谈到希望能够建立一个专注于影视文化产业综合服务的平台,一站式解决影视行业企业的基本需求,从税务、财务、法务上为行业全方位保驾护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承韪教授从学理角度分析了互联网直播和短视频的机遇和挑战,他指出直播和短视频有着中国特色,存在很大可研讨的空间。中央民族大学熊文聪副教授谈到平台直播、短视频歌曲的法律问题,他认为主播未经许可翻唱他人歌曲侵犯的是表演权,对歌曲的瑕疵担保责任应该由主播方承担,商业性的使用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构成合理使用。董媛媛律师从法律从业者的角度谈到短视频的法律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内容风险和网络诈骗风险。北京快手公司高级法务总监孟洁从产业角度谈到平台责任问题,她认为平台责任需要边界不能无限延伸。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鸣山从自身的经历谈到参加会议的感受,他指出今天的影视娱乐法律师们更加专业,希望大家能够团结起来,共同建设良好的行业环境。著名演员卢海华从行业从业者的身份感谢了众乐乐娱乐法在其职业生涯中的保驾护航。资深制片人吴昕昕指出国内比较缺乏专业的有经验的国际娱乐法律师,她表示看好娱乐法的前景,希望娱乐法能促进文娱行业更好的发展;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冠律师从争议解决方面指出仲裁更公平更专业保密性更强,在未来仲裁将为成为文娱行业纠纷解决的主要手段。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辉律师指出短视频侵权存在维权难的问题,希望在司法程序之外,加强行政力量、行业中介组织和技术力量的支持。最后,他代表与会人员向众乐乐娱乐法创始人、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明君律师表示了感谢。 众乐乐娱乐法论坛已经举办了四届,已逐渐成为了影视娱乐行业最专业的政策法律论坛之一,该论坛汇聚行业专业人,传递行业正能量,探讨行业疑难问题,创新行业新思路,不仅推动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可持续发展,更希望为文娱行业尽自己的一份力。未来众乐乐娱乐法愿陪伴影视娱乐行业一起成长,为行业提供法律力量,构筑法律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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