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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众热评 | 十一放假在即,教你如何优雅的解决和商家出现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6-26 11:32:17    |    浏览次数:


  前几天一则庐山景区宰客的新闻,又把消费者和商家的矛盾推向了风口浪尖,马上十一假期临近,各位小伙伴肯定又少不了逛逛逛、买买买,买买买的时候万一遇到了无良商家,坑了钱、糟蹋了旅游的心情,更有甚者因商品质量问题遭受到了人身损害。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肯定不能自认倒霉就此“相忘于江湖”,而是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十一假期来临之前,笔者就将珍藏多年的“撕逼”经验传授给大家,在遇到无良商家时,能依法“撕逼”、优雅“撕逼”。

一、保留购买证据成为“适格当事人”

  现在几乎所有的正规商场、网店,及大部分便利店在购买结账时均会有小票,在有些店可以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一部分消费者在付款之后拎着东西直接走人,这样看似潇洒,但是其实暗藏着许多隐患。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消费者的第一反应就是找商家理论,但是如果无法提供有效的购买凭证,商家以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不是自家商品为理由来进行抵赖,消费者就很容易陷入被动。

  笔者建议,在消费购物时要保留各类凭证,如小票、发票,在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商场在购买凭证面前是不能抵赖的。在遇到一些不能提供小票、发票的商家时,可以选择刷卡消费或者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保留转账记录,为购买提供依据。

二、拿出证据、及时维权

  在民法上有一句经典的话,“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在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维权。在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人大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今年10月1日期开始实行),该法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不要高兴的太早,在《产品质量法》中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也就是说,在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后,需要在两年内维权。但是笔者建议在发生损害情况后立即维权。第一,假期出游很多是在外地,如果不能及时维权,在离开侵权地后,维权的成本就会增大。第二,时间拖得越久,商家可能用人员变动,资料损失来进行抵赖,这样也会增加消费者的维权难度。在损害事实发生后,消费者可携带购买凭证,遭受损失的证据(如因食用伪劣商品造成人身损害的治疗单据)前往商家进行维权。

三、找准维权对象,进行精确打击

  在一些产品侵权的司法实践中,销售者会使用商品本身质量问题并非销售者的过错进行 抗辩,按照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商家的辩解似乎“很有道理,无法反驳”,但是这种辩解在《侵权责任法》中是行不通的。作为消费者,越过商家向生产者直接维权,在法理上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沟通、距离等诸多困难。而商家是直接与消费者产生联系的群体,消费者找销售者维权,维权成本相应也会降低。基于此,在《侵权责任法》中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所以当商家用“不是我生产的商品,我不承担损失”来进行狡辩的话,要理直气壮地去“撕逼”,向商家说明法律规定,虽然商家在后期可以找生产厂家赔偿,但是消费者完全可以先行让商家赔偿自己的损失。

四、进行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

  去和商家撕逼,可不是去店里大吵大闹,而是要进行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我国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所以在维权时,不能着眼于让商家仅仅赔偿商品的价值,还可以让商家赔偿治疗费等费用。

  对于赔偿的数额方面,我国法律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中规定,消费者购买不合格食品后,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数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提供商品、服务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上述关于赔偿数额的法条是择一适用的,也就是说,在食品侵权方面,如果选择使用《食品安全法》就不能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赔偿规定。所以在“撕逼”的时候可以选择赔偿数额较多的一种方案,向商家的负责人直接提出自己的诉求,进行合理维权。

五、进行投诉维权,曝光不良行为

  在上述“撕逼”手段全部用完,但是还没有结果的时候,不要放弃,这时候我们还有最后一道杀手锏,那就是向消费者协会、有管理权的政府部门投诉、向媒体曝光。十一期间是旅游旺季,各种消费者侵权行为频发,管理方都绷紧了一根弦,毕竟发生消费者与商家的纠纷,影响了当地的旅游形象,可谓是得不偿失。

  在遇到虚标价格宰客时,可以向物价局、工商局进行投诉,公权力介入后,会加速维权的进行,最终返还差价。也可以诉诸当地媒体、发微博,将不法经营行为曝光,不法商家和当地政府部门在舆论的压力下,会加速维权的进程。

  维权的途径有很多,所以在和商家“撕逼”时要理性撕逼,优雅“撕逼”,合理表达诉求,最终达到自己维权的目的。虽然笔者教了大家这么多优雅“撕逼”的技巧,但是还是要祝福大家十月一出游愉快,不会遇到不法商家,过一个快乐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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